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于2025年委托专业机构对2025年第二季度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废水进行监测、澎波灌渠,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检测结果表明:
1、环境空气检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一级标准。
2、林周县彭波河上游500m、林周县彭波河下游1km的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span>3838-2002)表1Ⅱ类标准。
3、林周县新建自来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span>3838-2002) Ⅱ类标准。⠼/span>
4、林周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项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
5、澎波灌渠上游、澎波灌渠下游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3095-2012)标准。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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