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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2023年第四季度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发布时间:2023-11-16 16:41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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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于2023年委托专业机构对2023年第季度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生活饮用水、废水水质进行监测,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检测结果表明:

1、林周县政府大院的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12中一级浓度限值要求。

2、林周县彭波河上游500m、林周县彭波河上游1000m的地表水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 1 中Ⅱ类限值要求。

3、林周县新建自来水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span>14848-2017)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4、林周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出口的废水检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进口不做评价

责任编辑:康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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