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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2-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5-12 15:44
    来源: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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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2-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
    核查情况 一是梳理《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与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在规划成果关于完善固废收运体系的内容中,将涉及建筑垃圾收集、回收两处新建项目纳入《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清单里。二是根据《林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中期评估修编稿),积极推进垃圾资源利用化项目。同时,下发“十五五”项目储备通知,统筹各部门提早谋划项目,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加大建筑垃圾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管理水平,坚决打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攻坚战,打造更加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林周作出更大贡献。

    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规工作。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调整范围和《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拉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2025-2035年)》,统筹协调推进。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林周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刘静静
    联系号码 13308915191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梳理《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与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沟通,在规划成果关于完善固废收运体系的内容中,将涉及建筑垃圾收集、回收两处新建项目纳入《林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清单里。二是根据《林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报告》(中期评估修编稿),在“十四五”期间,我县围绕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多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达4683.14万元。同时,下发“十五五”项目储备通知,积极开展“十五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储备工作,目前已储备2个相关项目,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规工作”整改工作目前已取得实质性成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联系方式:0891-6811194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共7天

    责任编辑: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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