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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医废规范化处置

发布时间:2022-10-05 10:29
来源:林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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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医废处置组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林周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强全县各医疗机构、各点位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的监督指导,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医废处置组由政府副县长旦增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县住建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组成。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废处置工作高效推进和落实,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收集处置废弃口罩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和废水收集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林周县应对奥密克戎疫情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工作方案》《林周县方舱医院、临时观察点医疗废物、废水应急处置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任务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二、落实物资保障,提升个人防护等级

  为确保辖区医废收集转运人员的个人防护安全,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卫健委的协调支持下,先后为医废焚烧人员、环卫工人及乡(镇)配发了医废收集桶150个,一次性隔离衣1160件、医用隔离面罩220个、灭菌外科手套100副、检查橡胶手套620副、乳胶手套120副、免洗手消毒凝胶45瓶、医用隔离鞋套220副、医用帽210个、N95口罩1600个、防护服120件、75%酒精30瓶;有力保障了医疗废物规范转运与及时处置,改善了一线人员防护条件。

三、加强联防联控,织密疫情防控网

  为全面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工作,防止因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抽调骨干力量,对辖区中高风险区域、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厂、临时观察站、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医废处置等重点区域和环节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监督服务,对各涉疫场所环境消杀、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环节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消毒等工作进行科学指导,悉心帮助相关责任单位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8月8日至9月28日,累计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服务78次,出动工作人员220余人次,检查各类点位78个,督促立行立改环境问题23个。

四、紧盯关键环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解决重点管控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不足问题。此次疫情暴发迅猛,全县医疗废物及涉疫情重点管控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加之收集点位较多,西藏自治区医废处置中心已无多余人员和力量对我县辖区涉疫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处置,导致辖区涉疫垃圾严重积存,处置压力空前。在面临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医废处置组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对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涉疫生活垃圾采取就地焚烧方式进行处置。在县域范围内共设置1个焚烧点位,由县城管大队监管,县城投公司(物业公司)负责中高风险区涉疫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以及焚烧点的规范管理、日常消杀和焚烧处置工作,采取定人、定车、定线路,按照“消毒—装载—消毒”的程序规范作业,有效缓解了辖区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转运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涉疫情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得到安全、规范转运。截至9月28日,共出动环卫作业人员9730余人、车辆900车次,转运处置涉疫情重点管控生活垃圾2750余吨,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日处置。

(二)做好林周县临时观察站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我县临时观察站投入使用前,县医废处置组提前介入,主动深入临时观察站建设现场开展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指导帮扶工作,仔细查看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情况,对医废闭环管理、污水收集处理、环境消杀提出相关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拉萨市医疗废物处置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方舱医院、临时观察点医疗废物、废水收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域医疗废物及涉疫情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就地焚烧处置。结合我县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林周县方舱医院、临时观察点医疗废物、废水应急处置方案》,组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现场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在多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辖区医废做到了“应收尽收,日产日清”。8月8日至9月28日,全县医疗废物产生量17746.82kg(其中涉疫情医废14425.29kg),现已全部完成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三)坚决守好污水处理最后一道防线。县医废处置组加大对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检查指导频次,及时保障县城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总磷、总氮、氨氮、COD等检测试剂需求,帮助指导污水处理消杀工作,为疫情期间污水处理检测设备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提供了有力保障,并于8月15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对开展县城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水开展了应急监测。

  截至9月29日,林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消杀处理量69445 m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消杀处理量1590.24m³,累计投放次氯酸钠消毒药剂597kg,同时县污水处理厂还采取全天24小时紫外线进行消毒,进一步保障了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了病毒通过污水扩散传播。

  根据监测数据表明,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污水 建议修改为 12项检测项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县人民医院排水口废水监测指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要求限值(预处理标准)。

  下一步,医废处置组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的监管力度,逐个击破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坚决守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末端防线。

责任编辑: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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