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广大高校毕业生:
根据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安排,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县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2021、2022届非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在乡镇基层就业、特定范围医疗机构就业、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等符合条件人员(须在服务期满后2年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乡村振兴类专干(含科技专干、医疗专干、教师专干),需提供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参照基层就业申报。
3、中职毕业生与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申报时间
3月25日—4月2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3月25日-4月20日内,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递交林周县教育局,联系人:柏明,联系电话:17789909619。
四、重要提醒
单位审核意见:某(姓名)同志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我单位工作,情况属实(基层就业注明身份类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时间需在2026年4月20日前。申请表除本人签名、审核意见外手填无效,且申请表及材料复印件须内容清楚、整洁、平整、无涂改或手写痕迹。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下载请扫描二维码

林周县2026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联系群




责任编辑:林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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